《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9-12-25 13:033.4万+阅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的深刻变革。实践表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缓解了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适应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因此,县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推动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一)制定本《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必要举措。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对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出部署。2019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通过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县相关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依据。2019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9〕28号),进一步明确了《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我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具体化的指导性意见。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通过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能够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有效解决任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

(三)制定本《实施方案》,是创新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途径。随着简政放权的持续深化,市场主体大量增长,一些领域风险突出,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新挑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能够有效缓解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增强企业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2019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2019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9〕28号),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启动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11月中旬,我局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县级有关单位进行意见和建议征集工作。在收集意见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12月2日至12月12日通过天台县市场监管局政务门户网站发表公告,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12月12日,我局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并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形成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三、起草思路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2019﹞5号、浙政发〔2019〕16号和台政发〔2019〕28号文件精神要求,《实施方案》在结合我县实际和往年开展随机抽查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对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具体化和细化,明确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通过《实施方案》的施行,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更好的“管”促进更优的“放”和“服”。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在工作目标方面,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到2019年底,全面启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全覆盖,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实施检查的比例占全部检查数的85%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到2022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部门执法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全面,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企业信用为重点的社会信用建设全面加强,守信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具体举措。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强化平台支撑、统一基础要素、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依法处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厘清责任边界,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予以保障。重点内容包括:

(一)依托平台支撑,实现互联共享。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监管共享、部门协同执法、风险监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打通行政全链条监管信息,构建“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体系。

(二)统一基础标准,规范有序监管。各相关部门统筹确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本部门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

(三)严格组织实施,推进公正监管。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自年度抽查计划和本部门牵头实施的跨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汇总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形成县级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按照计划,科学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设计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严格监管。

(四)加强结果运用,推动信用建设。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敏

联系电话:0576-8389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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