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 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下)
2019-12-18 11:211.9万+阅读

《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

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


2018年12月29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工业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若干意见》(台政办发[2018]88号),明确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改造后用于转让的,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于88号文件并无具体的土地出让金补缴方案,我县出台《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适用范围、审批程序、补缴方式等内容。目的是结合天台实际,有效推进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帮助扶持实体经济高质量成长。

二、《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地技改后用于转让和存量工业用地改造用于工业地产开发等两个方面,以及相关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和补缴方法。

三、《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2019年1月1日后,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改造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且建成并转让的,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欠缴、缓缴的出让金,收回开工奖励、竣工奖励资金。

存量工业用地改造用于工业地产开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时为工业用地,且现行规划仍为工业用地。2、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满5年,且不构成闲置土地。3、存量工业用地改造为工业地产,单宗或联合改造区块面积需不少于80亩。

四、《天台县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程序怎么规定?

(一)实施零地技改方式

1、实施零地技改的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不动产转让书面申请;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出让金,调整土地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

3、不动产登记机构凭土地出让补充合同、土地出让金补缴凭证等资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工业地产开发方式

1、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根据地块的控规要求制定改造开发方案,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属县经济开发区范围的,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改造开发方案需明确:规划平面布置、职工宿舍面积和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最小分割单元、最高售价、自持比例等各项指标,且符合《关于加强工业地产开发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69号)和《关于加快工业地产开发和小企业基地建设的补充意见》(天地联〔2017〕1号)文件要求。

2、所属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报县工业项目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3、县工业项目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出具书面意见,明确非生产性用房面积比例、最小分割单元、最高售价、自持比例、项目行业准入等相关指标要求。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工业项目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意见及控规要求,出具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编制协议出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调整土地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

5、县行政审批局按照要求审批规划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五、《意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怎样规定?

(一)改造为工业地产的补缴方式。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补缴土地出让金。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面积*容积率(上限)*最高限价*5%。

(二)零地技改项目涉及分割转让或整体转让的,由评估机构按照改造后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扣除原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的差额补缴土地出让金。

六、《意见》的实施时间?

解读: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二年。 


解读机关: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周孝亮

联系电话:83979095 



评论·1
陈钢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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